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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合计超3亿元这些银行犯了哪些“错”?

时间:12-03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61

罚没金额合计超3亿元这些银行犯了哪些“错”?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22张罚单,处罚对象涉及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三家全国性银行和兴银理财一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同时被处罚的还有时任相关机构的负责人,合计罚没金额超3亿元。同日,央行公布了对中国银行的罚单,罚没金额超3700万元。中信银行被罚没2.25亿元 涉及56项违法违规行为当日公布的多张罚单中,中信银行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多,共56项,被罚没金额也最大,高达2.25亿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因违反高管准入管理相关规定、统一授信管理不符合要求、内审人员配置不足、案件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发放大量贷款代持本行不良等5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没合计22475.18万元,其中对中信银行总行罚款15242.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2.59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6770万元。时任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宋某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行长周某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行长曹某某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陈某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中信银行回应称,金融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对该行开展综合检查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这与前期司法机关对时任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依法判决,都充分体现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我行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坚定执行。”中信银行表示,此次处罚所涉问题均发生在2019年及以前年度,该行已根据监管意见,全部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建行被罚没近3800万 涉及个人客户唯一账户违规收费等18宗“罪”中国建设银行被罚没总金额为3791.88万元。其中,总行2041.88万元,分支机构1750万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建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共18项,其中5项与银保业务有关,包括:单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违规通过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代销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未按规定提供完整合同材料;未将超过规定年龄客户的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核保并出单,且销售的部分保险产品属于保单利益不确定型;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还有5项与收费不当有关,包括:违规收取个人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对分支机构执行小微企业查询与补单费优惠政策管控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力,导致部分分支机构对总行减免优惠措施执行不到位;对部分分支机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财务顾问费管控不到位;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时任建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的孙某和时任建行金融科技部总经理的朱某某都因对建行违规收取个人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孙某还被罚款10万元。建行昨日回应称,此次处罚是基于2019年原银保监会对该行代销业务合规性、金融服务收费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的。所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2019年以前,该行已按照监管要求全部整改完毕,相关责任人已进行了问责。下一步该行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继续坚持从严治行,强化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农行被罚没2711万元 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整改不到位农行此次收到的罚单显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710.97万元,其中,总行570.97万元,分支机构2140万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农行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共13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受托支付问题整改不到位;贷款资金转存银承汇票保证金问题整改不到位;个人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问题整改不到位;审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未整改;非现场数据报送不准确,整改不到位;人员内部问责不到位;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等。其中有6项都是此前问题没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农行对此回应称,此次处罚所涉问题是原银保监会对2017年风险管理和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整改情况现场检查发现的该行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受托支付问题整改不到位等行为。在检查结束后,该行立即整改了大部分问题,其他系统性整改整改事项目前也已全部整改完毕,后续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持续加强业务合规管理,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做好长效机制建设。中行因12项违法行为被罚没3700万元 18名责任人被罚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因12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7.340315万元,罚款3664.2万元。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11月29日。具体来看,中国银行的12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与此同时,18名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和罚款,其中时任中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个人数字金融部副总经理冀某某和时任中行银行卡中心副总经理盛某被罚金额均超20万元。冀某某因对中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问题负有责任,被罚38.5万元。盛某对中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行为负有责任被罚23万元。中行对此回应称,此次处罚是基于2020年人民银行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的。中行高度重视监管意见,自2020年接受检查以来,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严肃整改问责,不断提升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理念,提升服务质效。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8项违法违规 兴银理财被罚1240万元除了银行,此次披露的罚单也涉及到银行旗下的理财子公司。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兴银理财存在8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240万元。具体来看,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理财产品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同业理财产品压降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内控管理不到位,多数人员异地办公;短期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计量;理财产品参与金交所业务存在违规问题;资管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后导致出现多层嵌套。金融强监管进入新阶段 前三季度银行保险机构罚没合计63亿伴随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升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更加精准有力。上半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成立,统一负责起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我国金融监管进入强监管的新阶段,银行业也面临更严格的监管约束。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10月20日发布的数据,今年前三季度,金融监管局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29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512人次,罚没合计63亿元。据第三方统计,今年上半年金融机构共收到各家监管机构6091张罚单,合计被罚17.34亿,同比增加22.54%。其中银行业今年上半年被罚14.34亿,同比增27.08%。今年上半年领罚单最多的银行是工商银行,罚单数量达202张。论处罚金额,今年上半年合计被罚金额最大的银行为建行,合计被罚超过2亿,民生银行合计被罚1.06亿排第二,上海银行合计被罚9834.5万排第三。进入第三季度后,银行罚单金额大幅上升。普华永道报告显示,2023年第三季度,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就开出1452张罚单,涉及395家银行机构,罚单总金额为42.96亿元。11月10日至1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召开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班暨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要不断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确保金融监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坚持强监管严监管,推动“五大监管”在系统全面落实,着力提高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协同构建全覆盖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金融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编辑/田野【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含信息网络传播权)归属北京青年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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